为深入贯彻省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改革举措,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企业需求和满意为导向,加快构建南昌高新区全覆盖的企业服务体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高新区政策优势和产业特色,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服务为核心,聚焦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着力推动解决营商环境领域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和“中梗阻”问题,对标“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四最”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一流标杆示范园区,为安商、留商、育商、壮商、以商招商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
围绕“整合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发展”,遵循“协同服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涉企执法等重点工作,探索实施“企业吹哨、专员报到”的服务机制,合力构建高新区“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营商环境品牌,着力推动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一)搭建企业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1.工作分工。按照分类分层管理原则,结合区内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将全区企业按照规模、类型,划分为“五上”(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规限下企业、其他企业三大类。
(1)“五上”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常态化服务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科经局牵头,区投促局配合;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由区投促局牵头,区科经局、区党政办配合;规模以上服务业由区科经局牵头,区建管局、区社发局、区组织部、区党政办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由区建管局负责。
(2)规限下企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区新经济中心、区企服中心总牵头,两镇两处(昌东镇、麻丘镇、艾溪湖管理处、鲤鱼洲管理处)负责落实具体服务。工作架构为:区新经济中心负责统筹两镇两处做好辖区内规限下企业服务具体工作;区企服中心负责统筹企业诉求问题处理工作,做好问题分办、跟进反馈等。
(3)其他企业。一是区内新引进企业原则上由招商引资责任部门负责。龙旗系、华勤系、美晨系、中微系、兆驰系、欧菲系、小传系由区投促局负责做好常态化对接服务工作。二是航空类企业,统一由航管委负责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2.工作内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高新区企业迁入、发展、迁出提供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服务。
(1)投前阶段服务精细化。帮扶重点项目加快办理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土地、资金、用能等项目要素保障,为项目建设所需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网络接线等提前做好部署安排,真正实现让项目少跑路、快办事,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尽早投产。(牵头部门:区项目中心;责任部门:区投促局、区建管局、区社发局、区行审中心、高新招商集团、两镇两处)
(2)投后阶段服务系统化。针对企业重点关注事项,由区各职能部门(单位)提供政策宣贯、融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人才引育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一是常态化跟踪服务。根据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建立起常态化企业走访机制,在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做好政策宣讲、项目申报等企业服务工作,将“服务企业联系卡”送企入户(详见附件1),增强与企业联系的紧密度,为高新区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满意度测评工作中打下坚实基础。(责任部门:区内企业服务各牵头部门、单位)
二是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于企业诉求,各挂点部门(单位)应按照应办尽办原则,及时解决;若本部门无法处理的,应按程序提交至区企服中心,及时办结(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责任部门:区内企业服务各牵头部门、单位)
三是搭建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依托江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线上收集汇总需求清单,精准帮助企业对接各类融资机构,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牵头部门:区科经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组织部、区投促局、区社发局、两镇两处)
四是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分类指导,为企业量身定制发展方案;建立产研精准对接机制,推动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聚焦区内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方向,针对性引进项目团队,让“院所科研清单”与“企业需求清单”更加适配。(牵头部门:区科经局;责任部门:区组织部、区投促局、两镇两处)
五是扎实做好企业升规培育。分类分层建立起“五上”企业项目培育库,做到精准发力、精细服务、精确跟踪,全力以赴指导帮扶小微企业升规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政策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力促辖区内小微企业尽快达标上规,应统尽统。(牵头部门:区新经济中心;责任部门:区科经局、区投促局、区建管局、两镇两处)
六是加强人才引育工作。通过产教联合体促进政校企合作,开设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建立“厂中校”,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无缝衔接。不断完善“南昌高新人才码”,为区内人才提供服务保障。(牵头部门:区组织部;责任部门:区党政办、区科经局、区投促局、区社发局、两镇两处)
(3)强化企业迁出预警。各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动态,提早捕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强化企业外迁动态监测。如发现企业经营异常,及时与区市监、税务部门联系,提前预警,快速响应,着力帮扶解决企业存在的发展难题,为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牵头部门:区内企业服务各牵头部门、单位;责任部门:高新税务局、高新市场监管局、两镇两处)
3.工作机制。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处理渠道,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构建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企业诉求全流程办理机制(具体详见附件2)。
一是首问负责制。承办企业诉求主体责任单位为首问责任单位,具体承办人员(或企业服务专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企业反映问题规范答复、引导、办理、反馈有关事项。
二是限时办结制。通过线上线下各渠道归集建档企业问题后,由区企服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诉求涉及部门(单位)进行转办分办,牵头部门、主办部门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回复:简单事项1个工作日,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涉及多部门诉求件或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时间节点要求或暂不能给予企业确切解决方案的复杂问题,办结时间可视情予以适当延长,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企业解释性回复。
三是“三级调度”机制。对于企业诉求问题解决实行“三级调度”:牵头部门调度为三级调度,牵头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牵头部门分管委领导进行二级调度,分管委领导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主要领导进行一级调度。采取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推动企业诉求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跟踪回访销号制。由首问责任单位将诉求处理结果反馈至企业,区企服中心开展电话回访,对于回访不满意事项要记录具体原因,并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首问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或主办部门。由牵头部门或主办部门向企业进行解释,并向首问责任部门提出销号申请。
(二)优化企业执法服务工作
1.开展涉企柔性执法改革。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以管代罚”,杜绝执法“一刀切”,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禁超标或超范围查封、扣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部门:区组织部、区建管局、区社发局、高新法院、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检察院、高新市场监管局、高新消防大队、两镇两处)
2.严格实行“企业安静日”“法码同行”制度。每月1日至23日,除涉及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开展一般性的检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确需开展的,需按照“法码同行”工作方案进行提前报备,即检查前,执法部门(单位)须扫描“执法计划码”报备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市场主体可通过微信客户端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未履行报备程序入企检查的执法部门,区内企业可以不予接待。(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科经局;责任部门:区组织部、区建管局、区社发局、高新法院、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检察院、高新市场监管局、高新消防大队、两镇两处)
三、工作保障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高新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线上渠道,结合服务专员线下走访等方式,对此方案进行全面宣传。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相关系列活动,如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增强企业对全区营商环境及企业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资金支持。根据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际需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宣传培训等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切实落到实地。
(三)考核激励。每季度组织辖区企业对涉企服务的职能部门、驻区机构和镇(处)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将评分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挂钩,在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的营商环境指标中设置3个得分档次,激励各部门(单位)担当作为,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优质、贴心的服务(具体考核细则以区组织部印发的最新考核方案为准)。
(四)全面督导。走访企业时要始终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接受企业馈赠、宴请或娱乐消费等。若发生工作应对迟缓、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导致的影响全区营商环境推进及考核工作的现象,由区科经局报区党工委提出督办要求,区党政办、区纪检监察工委视情对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予以严肃督办、问责。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机构: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咨询服务联系人:徐紫薇
咨询服务电话:0791-88681209
咨询服务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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